[品牌小故事]
在2004年,傑森(Jason
Sutherland)和馬克思(Max
Feldman)在加拿大的溫哥華創立了這個品牌與事業。品牌的名牌來自於加拿大當地對於內褲的俗稱,
“Ginch”
及 “Gonch”,若真要翻譯,就像是中文的”小褲褲”或是”小YG”之類的意思。
品牌成立之初是只有男性內著,但在成本不久後就加入了女性內褲的產品線。即便如此,女性內著還是與現有的女性內褲設計有很大的不同。比較像是把男性內褲的設計更改適合女性內褲的版型,所以玩味十足。Ginch
Gonch每年都會以他們的品牌精神為主軸,推出4~5款的新品,而且生產採取限量生產,全球配貨,一旦銷售完畢,即不再生產。(近年來有經典款因應要求,重新生產,但顏色還是有作變更,所以每一年的限量商品,都是具有它的獨特性及稀少性。)
由於Ginch Gonch所代言的模特兒有同志,而且品牌操作上也有諸多同志的議題,讓很多人認為它是同志的品牌。針對這樣的認知,Ginch
Gonch回應表示歡迎,因為表示這個品牌不分性別、傾向,只要是存有一顆赤子之心,都是Ginch
Gonch想要傳達品牌精神的對象。因為每個人有著不同外貌與性格,這樣就足以彰顯每個體的獨特性,而不再需要這些屬於世俗的標籤。 |